他是真的爱他,可他真的不能再连累他,让他担心了。顾修体内的药性不知什么时候会发作。
之前他被宋辉囚禁的时候,发作过一次。就像疯子一样,看见人就乱咬,直到见血为止。如果没有人,那就是自残,最后弄到满身伤痕。鲜血遍布全身,皮肤上到处是溃肉与伤口。
宋辉这时便给他注射麻醉剂,然后给他敷药。这种药会定时发作,而且这样的生活,真的是痛不欲生。
发作时还会止不住的抽搐,瞳孔变成全白色,特别瘆人。当他发作的时候,宋辉就会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,然后把他锁在卧室里。
让他尽情的发疯,看着他自残,以此为乐。宋辉可能会料到顾修早有一天会脱离他的掌控,所以那种药物没有解药。
受着这种药物折磨,还不如安安静静的死去。
在扳倒宋氏集团的时候,他便会坐一辈子牢。可他希望走在沈青前面,先替他去看看下面是地狱还是天堂。
然后在黄泉路上等着他,如果什么都忘了的话,那就守在入口之处。毕竟,沈青会永远记住他的。
沈青又何尝不爱他呢,只怨命运不公。
让两个人饱受苦难,最后却没有落得个好结局。
他吻了吻顾修的嘴角,但被顾修躲了过去。因为顾修觉得现在的自己很脏,不应该碰他哥。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很脏,真的很脏,脏到让他感到恶心的地步。
“怎么了?”听着他哥温柔询问,他觉得自己的罪恶感又加重了一些,觉得自己真的对不起沈青,把自己弄脏了又来找他。
“我……脏。”
“怎么可能会脏呢,我的顾修是永远都是我的顾修,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。”
他说完,不等顾修反应,就又吻了下去,顾修没有再次拒绝,他只是想着,只有最后一天了,好好陪着他,让他开开心心的。
自己也就此生无憾了……
宋明墨回到宋辉的别墅,看着躺在床上的宋辉的尸体。他觉得可能顾修真的是被逼到绝路了吧,毕竟他还是了解他的,手上沾过鲜血,却从没有过人命。
下一步,顾修肯定会报警,然后整个宋氏集团不复存在。可是宋明墨作为养子,也是不希望看到宋氏集团消失的。
他的心毕竟是黑的……
但解决这件事情的办法,那就是杀了顾修……
可是自己真的下的去手吗,他还有仝然啊!他要是杀了顾修,自己就会把牢底坐穿,到时候与仝然只能在探监的时候见了。所以他现在既然杀不了顾修,那就得跑路。
知道宋辉有养子的那几个人早就死了,自己身份既然没有公开。那就带着仝然去另一个国家,开始新的生活。忘记这地狱的一切……
宋明墨开车到了仝然家,二话不说,定好机票就给仝然收拾东西。
仝然被他搞蒙了,双手握住宋明墨的肩膀,神色正然道:“你干嘛,我们为什么要离开。”
“这件事情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,顾修把宋辉杀了,他要报警,现在不走的话就来不及了。”
“宋明墨!”被仝然这么一吼,宋明墨收拾东西的动作停了下来。
两个人就这样楞楞的望着彼此,仝然倒是一脸火气的样子,“宋明墨,你干过犯法的事情吗?”
仝然这么一问,宋明墨倒是想起来了,他干过,“干过。”
“严重吗?”
“还行吧。”
“你现在给我想一想大约判几年!”
“五六年吧。”
仝然并不希望他们过那种提心吊胆的生活,自首才是正确的。大不了,不就是五年吗,他等得起。
仝然扑倒宋明墨怀里,紧紧揽住他的腰身,“你去自首,我会等你的。今年我25岁,我等你到30岁,我们就去国外领证。”
宋明墨也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,现在想想五年牢也没有什么,但让仝然一个人孤零零等着他,就觉得心疼。
五年之后,他三十岁,自己三十二。
不知道,这份爱情能不能坚守到那个时候。
“好。”终于他还是下定了决心。
他对自己和仝然有信心,对他们的爱有信心。因为他们的爱,不是一时的新鲜感,而是永远的归属感。
宋明墨在哪里,仝然就会在哪里有一个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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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就是用来连笔的短篇,文笔不好,不喜勿喷。可以批评我,给我找缺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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