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快又和他再见了。
那天还是一个夜里,我坐在后院的凉亭里给官老爷陪酒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倒了八辈子血霉,每次遇见他,他身上总是带着血腥的。
他似乎很喜欢穿黑衣服,我在敬着酒,他从后院的围墙上翻上来。
摔在草丛里,就半死不活地不动弹了。
倒是没发出多大声响,不然我也保不住他。
身处乱世,要适应身边的生生死死。
可能昨天还和你谈笑风生的朋友,今天就被拉去枪毙。
但身处乱世,也要保持一颗怜悯之心。
即使是才见过的陌生人,能帮也要尽力帮。
我找个借口离了座,万分艰难地把他抗到了我房里。
其实他不是很重,相反,我觉得他瘦弱得有些惊人。
至于为什么万分艰难,因为他身上的血迹是在太多,而我今天没有穿红旗袍,染上色就会被看出来。
我只好小心翼翼,避开他的每一处伤口。
我拿出屋里的创伤药,给他抹了起来。
我只敢给他抹手臂和腿上的伤,说来可笑,我风流了半辈子的人,居然还不敢扒开一个男人胸膛的衣服。
他带着一顶黑色的帽子,有几根发丝漏出来。我想摘下帽子检查一下头上的伤口。
我把手放在他的黑色帽子上,轻轻一扯。
一只手按住了我的手,他睁开了眼。
我一时间竟是有些窒息。
四目相对。
那眼睛实在是太美了。
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没来得及看清楚,现在才发觉他长得实在是好看。
脸上虽然抹着煤灰,但也掩盖不住煤灰下的皮肤。
那皮肤在灯光下晃了我的眼。
他深深向我看过来时,好像全世界在他那里只剩下一个我,再无其他。
我缓过神来,轻轻在他没受伤的手掌上一推。
“醒了就自己上药吧,我先走了。”
我还要继续我的生活,还要继续去面对那些油腻的面孔,还要继续阿谀奉承,还要继续像条狗一样的讨好。
不过还好,我过了这么多年,都已经习惯了。
不会再觉得伤心,不会再觉得难过了。
我这种人可能生来就是这种命吧。
夜里的风大了些,我裹上了层外衣,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对面官老爷的脸色。
一只肥大的手穿过外衣,搂在了我的腰上。
我故作羞涩地推推他的肩。
他仿佛满是油光令人恶心的脸皱起来,哈哈大笑。
他一把抱起我,走去了屋里。
我暗暗祈祷那人能有点眼力见,抓紧收拾收拾离开,别在这给我添乱。
官老爷踹开门,幸好,里面空无一人。
像是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。
我终于放下心来。
他把我摔在床上,俯身压了下来。
床帐放了下来。
那人做完就走了。
不过临走前还没忘了给我关门,也算不错的了。
我套上旗袍,赤足踹了踹床下的隔板。
“出来吧。”
床底下爬出一个人,是陈宇。
他眼眶通红。
“怎么了?真的想要姐姐也可以再陪陪你啊。”
他只是摇摇头,哑哑地开口道:“总有一天,我会让你们回家。”
总有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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扒开就是另一个故事了【狗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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